饲料卫生标准及检测方法17项
- 主要完成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等
- 主要完成人员:汪儆,潘中华,朱蓓蕾,雷祖玉,冯学勤,姜云侠,李建凡,吴美娟,李公吉等
- 起 止 时 间 :1986年3月—1990年10月
- 获 奖 情 况 :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 内 容 提 要 :
本套标准系原国家标准局1986年下达的项目,由中国农科院畜牧研究所主持,组织国内8所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负责起草,并于1990年由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终审通过。本标准起草工作历时5年,主要参加人员有专家、教授、高中级科研人员29人,获得测试数据12958个,编制标准文本、说明及审查纪要720页。标准文本于1991年7月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翌年4月实施。本套标准由饲料卫生标准1项(GBl3078-91)和检测方法16项(GBl3079-13093-91,GB8381-87)两部分综合而成。饲料卫生标准部分又由58项饲料中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标准组成。
饲料卫生标准规定了我国饲料工业中最重要的和畜禽饲养业中最常用的17种饲料原料和5种配、混合饲料中最重要的16种有害物质及微生物的允许量。
16项检测方法标准和饲料卫生标准相配套,规定了饲料中16种有害物质及微生物检测方法的适用范围、必须具备的试剂和溶液、仪器和设备、测定步骤、测定结果的计算和表示方法等。
在制标过程中,对全国507个饲料原料产区、厂家和30个大中型配合饲料厂生产的17种饲料原料和3种配合饲料进行了采样,样点覆盖率不低于70%。对样品中16种有害物质和微生物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6633个,结果指出:80%以上样品中有害物质或微生物含量、数量低于国外先进卫生标准允许量。在此基础上,积极等同、等效或参照采用德国、英国、美国、日本等国饲料卫生标准允许量指标,使我国制定的允许量指标既不迁就落后,又非高不可攀;既具有科学依据,又现实可行。
制定的检测方法,在积极等同、等效或参照国际标准或日本、美国等国先进标准的基础上,对某些方面进行了必要和适当的修改或补充,使之符合我国国情。全部检测方法进行了回收率、重复性和再现性测定,测试数据6325个,各项测定结果均达国际先进水平,制定的方法准确、精密、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