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由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承担的“西藏自治区县域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通过了专家论证。
据悉,为贯彻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部署,受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委托,环保所乡村环境规划与评价创新团队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承担了西藏自治区全县域农用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环保所的支撑下,西藏自治区已全面完成全区64个县域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实施方案与46个县区耕地土壤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将为进一步加强西藏自治区耕地土壤环境管理,实施跟踪监测评价,采取安全利用措施,确保农产品安全等工作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通讯员 姚金玲)